2024年11月8日 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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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:网络叫卖“首套房置业权” 律师提醒有风险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3月03日作者:第一时间

      在限购令之下,也有人想出了歪招。在南京,最近就有人在网上发帖,兜售“首套房置业权”,号称五万块钱就可以转让自己的买房资格,这种做法是否靠谱呢?

  一网友发帖说:“5万出售首套房置业权啦,买主净得价,非诚勿扰。”根据目前南京地区的限购政策,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暂时还是三成,这比起二套房首付六成要少很多,此外,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也比二套房1.1倍的利率要低。那么,如果有人已经持有两套房,仍想购房的话,5万元买一个购房资格还比较划算。因此,此贴一出就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,不过,大家更多的是对这种做法表示质疑,这用自己的钱为别人买房,还要付5万块,是否有可操作性呢?

  南京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袁胜寒:想操作当然还是可以操作的,双方只要达成一定的意见,先由具备购房条件的人购买,然后此后再由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确认产权,或是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办理产权过户是可以的。

  不过律师也提醒,这样交易的风险会很大。比方说,在双方还没有确认产权时,房价就迅速的上涨了,这个时候,如果具备购房条件的购买人反悔,不再同意当初双方的协议,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也是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来履行协议。因为这样的协议本身就是违法的。律师表示,在之前处理的案例当中,他们就遇到过不少类似的案情。袁胜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袁胜寒:经济适用房5年未到期 双方订立了买卖契约 待到5年以后再过户....但真正到了5年期满以后,因为房价在快速的增长 这个时候,往往原先的售房人他就反悔了。